還壽生錢/壽生債/陰債/受生債
固定做解冤經
可以讓我們賺的錢,不會被地府庫官,自身冤親債主追討回去
比如有些信眾(常常遇到詐騙,常常投資都失利,借人錢沒還……等等其他原因,錢財留不住)
還壽生錢以後 ,後續固定做解冤經,自己賺的有形錢財,才可以慢慢留住
才有有效解決,很多信眾錢財左手進,右手出的問題
這些沒有還清,就算一時補財庫補進去,後續還是會被 地府庫官,以及自身冤親債主追討干擾
院長認為,很多信眾,錢財守不住,補財庫不是第一要處理的
反而是還壽生錢、固定做解冤經,最為重要